政府團隊展現決心 務求職場零災害
部會聯手打造 「工安百分百」公共工程
政府為振興經濟,擴大投資公共建設,公共工程標案量明顯增加。因此,公共工程不論在設計、監造、施工等契約規範及安全查核方面,都應該要越來越重視。本會於99年6月23日假交通部高鐵局之「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計畫CE02施工標A9車站」辦理公共工程減災誓師活動,邀請公共工程主辦機關首長、主管及相關人員共約300人參加。活動中特邀請行政院吳院長親自將象徵工安百分百、零災害之工安旗授予勞委會、工程會、交通部、經濟部、內政部及農委會等部會首長,並帶領首長及各工程主辦機關參加人員宣示減災決心,共同為提升公共工程之施工安全衛生水準努力。
工安是不能讓步的重要政策
吳院長在致詞中表示,工安是最高的要求,各工程主辦機關及營造業經營者應作好「按照標準作業程序作業」、「應有事前預防災害發生之安全措施,更要做好監督工作」、「政府單位應採取具體行動以為民表率」等三件重要的工作,保障作業勞工的安全。
本會王如玄主委並於活動中宣布,對造價2億元以上之公共工程於2個月內全面完成施工安全總體檢,同時在活動結束後立即抽4個相關部會之工地,實施聯合檢查,展現政府團隊合作降低公共工程災害的決心。
水上及夏日工作環境應特別注意
勞委會呼籲,汛期及夏季已至,請各公共工程主辦機關對於鄰水或水上作業的勞工,備妥救生衣及動力艇等安全設施,並加強緊急應變之措施;另天氣炎熱勞工易生心浮氣燥,應適當規劃休息時間,以防止熱中暑及暈眩所產生之危害。希望所有工程主辦機關「以人為本」,不吝對勞工工作安全與健康之維護,投入必要資源,替勞工朋友打造一個安全、快樂、有尊嚴的工作環境,讓「政府工安百分百,職場安全零災害」之觀念推展到所有的公共工程。
檢查及防災重點
為協助公共工程消弭會產生立即危害之作業環境,檢查及防災重點如下:
1、 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開口,應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、護蓋或安全網等安全設施,以防止墜落之危害。
2、 高差1.5樓以上之工作場所,應設置提供勞工安全上下之梯子或樓梯,以防止墜落之危害。
3、 臨時用電設備應於各分路設置具有高敏感度、高速型,能確實動作之漏電斷路器,防止感電之危害。
4、 施工架、模板支撐及直立型構造物,結構及穩定度應經專業人員設計及繪製施工圖說,承造廠商並應確實按圖施工,以防止倒塌、崩塌之危害。
5、 現場吊掛作業、構件組裝及物料堆置應確實固定,以防止物體飛落之危害。
6、 勞工應依規定投勞保及接受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後才可進場作業。
7、 颱風、豪雨來襲前,確實作好現場下列防災工作:
(1) 施工圍籬、支撐架、鷹架、防護網、告示牌及固定式起重機具等臨時構造物應加強牢固。
(2) 對基礎、工作井開挖、土石挖填方、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部分,應進行檢查及監控,並加強相關安全保護措施。
(3) 加強觀測工區毗鄰地下水、河川、野溪之水位、流量、濁度等水文情形,與山坡地之邊坡、土石、林木、構造物等變化情形,適時採取停工及疏散措施。
(4) 電力系統應予加強固定、防水及保護;施工現場臨時用電,除照明、排水及搶險用電外,其他電源應予切斷,以避免感電。
| 本會網址 | http://www.cla.gov.tw/。
| 洽詢專線 | 02-85902862~4。| Copyright © 2009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版權所有 | 左右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製作


